查南先生与原沛女士系夫妻关系,尚未离婚,查南婚内出轨第三者晓山女士,并且赠与晓山大量资金,为晓山购买很多奢侈品,现原沛起诉晓山归还查南赠与晓山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诉讼中可能会面临如下问题:
在房产交易与家庭关系交织的领域,虚假的意思表示会因违背真实意愿而归于无效,更可能成为撕裂亲情的利刃。律师从参与北京某法院审理的两则案例出发,分别从法律裁判与纠纷调解的角度,揭示了虚假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展现了在维护权益的同时守护亲情的智慧。
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常常会赠予财产,比如购房支持、购车支持、以及日常的经济帮助。这部分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是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不仅关乎情感,更涉及到明确的法律规定,是许多家庭需要了解的重要知识。
年满八周岁的被抚养人,意见是否当然具有参考性?如有参考性,是否必须参考?如果未将被抚养人叫至法庭询问意见,是否会影响判决?
被继承人生前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赠与给受赠人,但是在赠与财产交付前去世,那么继承人有没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这个问题近年来争议颇多,本文仅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案例等方面予以粗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