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章某(女方)系我方委托人,章某与本案被告卢某(男方)原系大学同学,双方于2001年相识,在2005年左右确定恋爱关系,双方于2010年1月22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于2011年12月13日育有长女卢某1(已满8周岁),于2017年8月23日育有双胞胎儿子卢某2、卢某3。从表面上看来,章某与卢某婚史较长,双方相识也有20多年,婚后又育有3个孩子,应该是其乐融融的幸福五口之家。不曾可想,章某无意中发现,卢某竟在双方长达10数年的婚姻中不断出轨,与多名案外女性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对章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卢某长达10数年甚至更久的隐瞒与欺骗直接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章某也对卢某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故来寻求律师的帮助要求起诉离婚。
近期,关于知名艺人大S(徐熙媛)女士不幸离世后的遗产分配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从最初的遗产如何分割,到前夫汪小菲能否“插手”子女遗产份额的猜测,再到后期汪小菲律师团队声明已将大S家产转移至子女名下并设立信托架构,这一系列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高净值家庭在财富传承中可能面临的复杂局面与潜在风险。
在我们代理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一般是重要的争议焦点,而在财产之中房屋又属各方当事人争取的重中之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的取得时间、购房款的出资情况、房屋权属登记情况、男女双方婚姻情况、孕育子女情况,甚至婚姻中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情形都会影响房屋的归属和分割。
在当代社会,随着公众法治观念的不断深化,以遗嘱方式实现财富有序传承已成为日益普遍的选择。遗嘱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体现了个人对身后财产处置的意愿,也是维护家庭财富稳定流转的关键手段。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遗嘱作为一种书证,其法律效力高度依赖于其真实性,即形式真实与实质真实。一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存在瑕疵,诸如签名、日期的缺失,见证人的资格不符或人数不足等,不能够被认为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该遗嘱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就算符合了真实性,如若文本内容表述不明确,都有可能进而引发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纠纷与财产分配争议。
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其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社会离婚率不断上升,婚外情作为婚姻家庭领域的典型失范行为,系对夫妻忠实义务的瓦解及对婚姻信任的动摇。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李某诉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到“九旬老人卢德麟诉保姆蒋某珍返还赠与案”,社会各界针对夫妻一方婚内赠与婚外“第三者”财产情形的关注由来已久,学界亦对该行为法律效力的认定、夫妻非过错一方的权益保护及受赠财产返还比例、返还路径等问题多有争议,司法实践中针对认定赠与无效的裁判理由也多从违背公序良俗、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无权处分、赠与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侵犯另一方合法财产权多角度进行说理论证。